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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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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5 10: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开展,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摸清经济发展“家底”,对国家研究制定宏观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五经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县将于近期开展“五经普”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查对象

  清查对象为我县境内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户。

  二、清查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清查工作。

  三、清查要求

  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入户采集清查表信息。请各清查对象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信息将严格保密,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统计法》第七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调查资料,是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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