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的公告
夏县被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公开选拔服务组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
在全县粮食作物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区域组织实施。
2、实施环节
主要为阶段托管:玉米的收获+秸秆还田+运输;小麦的耕地+播种环节实施托管。
3、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补助资金总额422万元。
二、支持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报名条件如下:
1、经工商部门注册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在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报名,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并出具推荐函后,报项目实施领导组办公室(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审核确定。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联系人:窦森浩 18135909994
夏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202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