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28家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试行开展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工作的通知》(晋建市规字〔2023〕71号)相关要求,今年5月以来,依托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开展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工作,经核查,稷山县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28家建筑业企业的35项资质(详见附件)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已经“黄牌预警”2个月且在“红牌预警”期满1个月后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我局拟函告市行政审批局依法撤回上述企业相关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企业,请于公示期满前提供有关申述材料(含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职称人员证明材料)报送我局建管科,逾期视作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函告市行政审批局依法撤回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59-2222930
附件: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pdf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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