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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 网格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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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3: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祁克宁 吕鼎)11月23日,从运城市“五城同创”工作推进大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创建责任,我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模式,并出台《运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按照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能划分,建立市、区、街道办、社区、楼院(小区、单位、巷道)五级网格化体系,并建立五级网格责任体系。一级网格为市创建领导组,创建领导组组长、副组长为一级网格长;二级网格为区(开发区),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为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为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为三级网格长;四级网格为各社区,社区主任为四级网格长,四级网格管理人员实行公开招录、统一任用;五级网格为楼院(小区、单位、巷道),楼院(小区、单位、巷道等)负责人为五级网格长。
各级网格设置“一长三员”,即网格长、管理协调员、巡查处理员、监督考核员。同时根据工作量大小,配备适当数量的网格管理人员。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将市(区、开发区)主要领导、社区干部、结对共建单位人员、驻网格党员、志愿者、片区民(交)警、工商、食药、城管、环卫十类人员,统一纳入四级网格(社区),实施联动管理,及时解决片区存在的问题。网格化管理建设经费,由财政分级统筹解决并予以保障,根据各网格的人口数量、网格面积划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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