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无效婚姻的彩礼处理是什么意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31 17: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效婚姻的彩礼处理是什么意思?下面跟上海离婚一起来了解详细内容:
  现代婚姻,彩礼已是约定俗成。那么,夫妻发生纠纷或离婚的原因时,男性大多会要求女性返还彩礼,如果此时婚姻被证明无效,彩礼能返还吗?无效婚姻的彩礼处理方法是什么?标准是什么?
  一、婚姻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对可以撤销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是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没有明确规定。认为对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以撤销婚姻关系的彩礼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接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对待。
  (一)同居关系双方均未婚,一方离婚、丧偶后不再婚,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都是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同居关系的,该同居关系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要求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应当以第十条第三款中“婚前给付给人造成生活困难的有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为客观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和决定,同样可以使婚姻关系无效、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二)因同居关系接受彩礼的一方“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在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向接受彩礼的一方单独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得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彩礼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彩礼是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礼物或财产。彩礼的赠送方式一般按当地习惯进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般要择日、摆酒、媒人参加,但双方不一定要明确这笔钱属于彩礼,往往有共同的默契。因此,男方婚前所给予的财产并不都是彩礼,实践中往往是男方或其近亲为讨好对方而进行的赠与、男方为表露感情而进行的赠与、双方因共同消费而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与女方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等
  另一个因素应该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女性在男性家里做多少劳动、收到的彩礼是否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等来考虑,得出全部或部分支持或不支持的结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司法公正才能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无效婚姻的彩礼处理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出不同的处理结果。彩礼返还的标准也不同,对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和支付劳动的比例也有关系,所以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自己不能做出合理安排,可以向律师求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1-22 19:13 , Processed in 0.063520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