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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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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5: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运城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随机抽查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市直幼儿园,通过“看资料、听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从今年开始,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的原则,是以评促建、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其范围是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及附设幼儿班、幼教点。督导内容是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督导评估结果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市级督导部门每年对县(市、区)自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来源:黄河晨报    记者:王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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