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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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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17: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绛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30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工作人员35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新绛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在各级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和不诚信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8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计划、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ycxj.wsbm.org.cn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填写《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照片。网上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②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不得身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专业可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调整到同一单位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招聘计划调整到的岗位中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0年9月14日24:00,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2020年9月16日9:00—9月17日17:00登陆原报名网站(http://ycxj.wsbm.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要网上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知悉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档案(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不得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对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县委组织部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持《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5、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进行。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卫体局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科、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2),认真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2、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应聘者须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新绛县委组织部   0359—7530989
   监督电话:新绛县纪委监委   0359—753077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新绛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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