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夏县实验中学为此次被检查单位。而后成立检查组,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检查程序。为了搞好此次检查,我们严格执行财政检查程序。9月7日给检查单位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夏县实验中学二单位下达了《财政检查通知书》,执行送达并取得了《会计监督检查通知书》送达回执,9月10日开始检查。事前在被检查单位公开栏进行了公示。通过对账簿、查报表、看凭证、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单位领导予以汇报,整改措施及建议予以反馈。
二、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差旅费管理办法》《接待法管理办法》及《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0]24号)的要求,对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夏县实验中学二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1.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2.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完整,3.资产购置处置是否合规,4.有无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经济事项。5.工程款项支付中,政府采购手续是否齐全。6.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是否到位。7.是否存在会计造假。8.是否存在偷逃税款等。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实验中学购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使资产费用化:(1)2019年4月30日3号凭证,批量购置额温计36个价值5400元作为费用处理,未记入固定资产。(2)2019年9月30日11号凭证,批量购置录音机19台价值3420元作为费用处理,未记入固定资产;(3)2019年11月30日1号凭证,装修舞蹈室工程支付款项95000元(含空调1台4920元)作为费用处理,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2.实验中学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及时:(1)2019年12月31日24号凭证计提4月份折旧金额65351.57元;(2)2019年12月31日25号凭证计提5月份折旧金额64835.79元;(3)2019年12月31日26号凭证计提6至12月份折旧金额527514.13元。
3.实验中学代扣代征税收不到位:2019年11月30日4号凭证实验中学支劳务费3888元,作为代扣代征税收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验中学全款予以支付,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致使国家税收少征。
4.文化和旅游局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手续不全:2019年2月14日购音响、篮球架等52959.88元,(详见2019年2月18日7号凭证)没有到国有资产管理股进行资产配置审批。
5.超标准接待:2018年7月24日,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夏县全域旅游暨温泉小镇规划会议,支付餐费1566元,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晚餐标准38元/人,实际接待标准为58元/人(详见2019年2月14日4号凭证),超标准接待。
6.2018年11月20日夏县文化和旅游局购置图书222200元(详见2019年2月18日9号凭证),该项目中标价为154482元,项目结余资金67778元,单位没有将结余资金上交财政,自行进行图书采购。
7.往来款项清算不及时:查夏县文化和旅游局往来明细账,账面显示:其他应收款为162187.59元,其他应付款为854498.77元(其中质保金为734498.77元)。应及时清算应收款为162187.59元,应付款12万元。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1.强化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要定期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财务技能,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发现,二单位都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做起,做到配置有审批,处置有报告,调整变动有手续。同时,严格按要求足额计提折旧,以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检查发现中发现二个单位中都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由于人员少,不相容岗位由一人担任;有些形式上设有两人,但实际为一人操作;政府采购标准以下的大额资金支出,没有进行内控程序,款项已经支付,内控执行不到位。单位领导一定要把内部控制工作提到重要工作议程,让内部控制机制发挥出积极作用。
4.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结余资金是项目完成、峻工或变更后的资金结余,必须严格执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单位必须足额上交同级财政,严禁单位自行使用或充当经费补充。
夏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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