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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警支队解读《运城市公安交警开展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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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动员部署会。来自全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共120名民辅警参加会议,助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会议解读了《运城公安交警开展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民警对路口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佩戴后再放行。

红灯时,行人、非机动车在路口停止线内和安全岛等待,劝导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不准闯红灯,按红绿灯信号规定通行。

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逆向行驶等行为进行远端管制,并将其引导至相应车道内顺向行驶。不听劝导的,使用执法记录仪拍照取证,录入系统。

劝导行人必须走斑马线,劝导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劝导行人不准翻越隔离护栏、随意横穿马路,引导行人走人行横道过马路。

劝导机动车路口通过斑马线时,必须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不听制止的,责令当事人对抛弃物进行拾捡。

做好辖区重点路口、校园、商圈及景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控工作,及时疏堵保畅。

“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民辅警,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大对重点突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交警支队班子成员要不定期深入执勤点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姬凌鹏说。
张萌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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