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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尽孝不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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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6: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人尽孝不分家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文化也一直是古代传统道德的核心,在这一传统文化氛围之下,古代也衍生出了许多独特的养老方式,其中影响深远的一个,便是家族合居。

家族合居这一现象,与古代的经济社会条件密切相关。古人生产劳作全靠人力,效率比较低,富贵人家倒还好,一般平民如果是单门独户、人丁寡少,很容易陷入饥馑穷困。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朝廷开始提倡家族合居这一方式。晋朝特别提倡孝道。而家族合居以尊奉老人,也就是在晋朝以后得到加强。南北朝时期,北魏时河北博陵李氏,一门七世同居不分家,一大家子有二十二个房头,合计一百九十八口,在当时蔚为奇观,以至于朝廷专门在李家挂了旌表孝行的诏令。

不过,“大家族”的产生,除了朝廷引导之外,还有实打实的经济考量。魏晋南北朝时征税靠编户齐民制度,也就是说,户籍上有名才会征税,否则便可逃避赋税。数世同居、动辄几十房、几百口人,隐藏户口有一定便利,民间老百姓自然会倾向于选择“大家族”生活。

宋朝对家族合居尤为重视,自太祖赵匡胤时代就屡屡颁诏,对合族居住、孝老养亲作出重点强调。后来宋朝历代皇帝也都延续这一精神,逐渐在礼仪和法律上形成明确规定。

对于累世合居之家,宋朝或是像前朝一样张挂表彰诏令,或是授予实物、官爵的奖励。在朝廷的刻意引导之下,宋朝社会家族合居之风尤其盛行,七世乃至八世同居,都是屡见不鲜。据《宋史·孝义传》载,宋太宗时代,江州德化人许祚八世同居,人丁非常兴旺,合家老幼多达七百八十一口,这已经是一个小村落的规模了。由于许家人实在太多,不好经营维持,江州向朝廷反映了情况,宋太宗下令,每年可以赐给他家米一千斛。越州会稽郡人裘承询家族,居然达到了惊人的十九世同居!

为了保证推行合居养老,朝廷不光鼓励,还在法律上予以政策性引导。我们还以宋代为例。宋代出台了一项同居共财制度。内容主要是:家族的财产,统一由户主支配,子孙不能私藏。这个制度的精神可以远远追溯到《礼记·曲礼》记载的:“父母存……不有私财。”

北宋哲宗时,宰相章惇在其父亲病重未死之时,命令儿子另立户籍,置买产业。这一行为被朝中官员弹劾,说章惇父亲还在,他却擅自代替父亲做主让儿子拆户买田,不仅是极大的不孝,更是触犯了朝廷同居共财的法律。章惇虽然贵为宰相,却也顶不住这样的道德攻击,结果被降官一级。

当然,合居不分家,往往会产生一些尴尬乃至烦恼。

首先,称谓就会带来麻烦。我们现在的亲缘关系称谓中,以同姓兄弟为例,有亲、堂、族之分,亲兄弟就不多说了,堂兄、堂弟是指一个祖父下的兄弟,而族兄弟则是指更远一层甚至几层的同姓兄弟。但古代则不一样,由于大家族往往不分家,同姓兄弟即使到了四世、五世,甚至出了五服,仍然统一排行辈,兄弟辈往往能达到十几位甚至几十位。比如唐朝白居易有一句脍炙人口的诗:“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首诗名为《问刘十九》,而这位姓刘的朋友之所以被称为“十九”,就是大家族排辈份排出来的。

家族子弟过多,对老人来说也是“幸福的烦恼”。北朝时有一位叫李迁哲的人,家里有钱,纳了一百多个妾,生了69个儿女,后来儿子又生孙子,一大家子好几百口住在一起。李迁哲的天伦之乐却非常人能比。只是李迁哲后来年纪大了,上百个儿孙根本记不过来,有时候逢年过节子孙参见,经常叫错人。后来李迁哲便想了个办法,把儿孙们做了个花名单,点着名一个个过。

大家族合居,还有很多捱不过去的矛盾。如上文所说的那位宋朝的裘承询家族,《宋史》记载他家“十九世不异爨[cuàn]”,意思是家人太多,却还要集中开饭,东房长西房短,锅碗瓢勺难免磕磕碰碰。当然这还只是个简单的喻指,各房或许也能自己开开小灶,但十九世之家要实行同居共财,肯定会引发财产分配上的矛盾。如经典电视剧《大宅门》演绎的,白文氏临终前嘱咐白景琦千万不能分家,但经过几十年变迁,各房头矛盾越来越大,白景琦自然而然地就把大家族分开了。

异世而同符,古人的生活规律与近世并没有太大差别,所以后来随着宋朝南迁、衰亡,缺少了朝廷的政策支持,这种几百口人聚居的不合理生活方式,很快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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