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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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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4 16: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1. 规划名称: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0-2035)

  2. 规划范围:

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面积 199 平方公里,包括核心区和 “一园三基地”(即国家果业公园和优良苹果基地、优质仙桃基地、特色鲜枣基地)。

核心区面积 4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东至东孙坞村西侧,南至董家庄村北侧,西至 209 国道东侧,北至北杨姚村、赵家卓村南侧。

“一园三基地”面积 195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

东至 209 国道西 侧,北姚村、南姚村、张家营、东堡村、嵋阳村东侧;

南至猗氏镇城市开发边界与 065 乡道北侧及庙上乡南界线;

西至王申村、柳村、岭后村、武村、南贯村、胥村西侧,及嵋阳镇西界线;

北至北辛乡北界线。

  3.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4. 主导产业:果品种植、果品加工、果品商贸

  规划定位:依托优质的果品资源,以生产加工、配送运营、检验检测于一体,以产品仓储物流、批发交易和冷链物流为主导,以专业化物流、电子商务为支撑,打造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的、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现代化、聚集式示范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对策与措施

  1. 大气环境

  示范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不达标区,PM10和PM2.5超标,O3占标率较高。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大气环境容量的受控范围内。影响减缓措施方面:优化产业结构,限制引入塑料制品等VOCs高排产业;加强示范区企业环保管理,严控颗粒物污染物的排放,加快实施削减方案,确保达标规划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在种植区加快建设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农村散煤;加强示范区仓储、运输管理,减少运输扬尘及车辆尾气排放。

  2、水环境

  规划区域灌溉供水能力可满足种植区的农业发展需求,工业供水能力能够满足核心区工业发展需求,饮用水供水能力可满足示范区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但是在规划的发展模式下水资源供给压力较大。种植区灌溉无农田退水,核心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楚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涑水河,种植区村庄规划建设村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绿化等。规划实施后,地表水污染物排放量均在水环境容量的受控范围内。预测情景下,涑水河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V类水质要求;示范区范围内地下水受到一定影响,但范围较小,迁移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减缓措施地表水方面:建立可持续水资源利用模式,提高污水收集率及中水回用率,完善雨水收集、处置设施,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防控农业面源对区域地表水体的污染,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提高有机肥使用率;加快涑水河湿地工程的建设,提高河流水质净化能力;规范管理沿河排污口。减缓措施地下水方面: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示范区种植企业农药、化肥使用管理,从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禽畜舍、堆肥池、安全填埋井、垃圾堆场、垃圾填埋场及废水处理设施及输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对入区各企业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合理规划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料的堆放场地对减少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地下水保护,加强地下水信息监控管理;建立地下水保护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防止地下水污染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声环境

  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建成后,种植区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一级功能区要求,核心区可满足二级功能区要求,企业落实后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后,工业噪声会导致区域噪声值有所增加,但是不会对规划居民区造成不良影响。减缓措施方面:合理安排工业区、物流区、办公区、混杂区布局,有效预防噪声污染发生;通过建筑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运输车辆应规定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等措施,加强建设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对于规划区内重点噪声防治交通路段,要合理分配各主干道车流量,加大交通运输车辆管理,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道路规划与保养等;入区项目建设及运营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高度重视附近居民区的声环境保护。

  4、土壤环境

  规划实施预测叠加现状检测值后,仍能满足用地标准,规划对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减缓措施方面: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建设农业固废回收、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因地制宜设置农业废弃物回收点;严禁将不符合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加强企业固废管理,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强化土壤环境监管,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

  5、生态环境

  从空间格局变化和土地利用景观格局变化看,规划对区域生态系统的总体影响不大。减缓措施方面: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示范区基本农田等保护目标;以“三线一单”为载体,严守生态红线,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加强束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制定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推进流域内河湖库连通,实现多源互补,恢复流域生态功能,禁止围垦河道;建立和实施林地、草地、湿地、耕地生态补偿制度,规划实施后使山水林田湖各要素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加强示范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范围内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整体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需要;规划区内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区区位因素条件基本与规划的主导产业相适应,规划定位和目标确立合理;规划发展产业带来的结构性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规划规模、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环保基础设施均满足环境合理性。

  四、公示期限及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或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发表意见途径

  公示期间,有关公众及单位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或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发表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环评委托单位名称: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苗国锋

  联系电话:13593590956

  联系地址:临猗县楚侯乡董夹路口

  联系邮箱:miaoguofeng1205@163.com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51-3531599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中博信息产业园A栋七层

  E-mail:986028931@qq.com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b62dd28 ... 9mv0NrYEtk_e1uspp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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