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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社会保险如何结束缓缴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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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8 18: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保险如何结束缓缴和补缴?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您解答:

(一)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

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三)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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